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,强化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队伍,按照农业农村厅《“筑梦巴蜀·万才兴农”工作方案》要求,组织全市龙头企业、产业园区、家庭农场、乡村工匠工作室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、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民合作社等7类经营主体开发适合岗位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现将眉山市2026年农业农村领域经营主体岗位招聘(第三期)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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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概况
(一)招聘对象
高校毕业生、应届高校毕业生,脱贫家庭(含监测对象)高校毕业生优先。
(二)招聘规模
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的龙头企业、产业园区等经营主体提供的岗位46个(详见附件)。
(三)工作地点
具体工作地点详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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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法律法规,无不良记录。
2.热爱农业农村事业,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(如田间指导、驻点服务等)。
3.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具备良好沟通能力与抗压能力。
(二)专业条件
根据经营主体提供的岗位需求具体设置(详见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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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时间及方式
(一)报名时间
即日起。
(二)报名方式
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信息、自身能力和就业需要,自主联系经营主体;经营主体自行评估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需求,实行“双向选择”,达成劳动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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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录用
(一)组织招聘
经营主体遵循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自主组织应聘人员开展后续选拔洽谈工作,确定拟用人员名单。
(二)签订合同
经营主体和聘用人员签订合同(一式三份),明确岗位职责、工作地点、薪酬待遇、服务期限、社会保险缴纳等内容。
(三)合同备案
经营主体和聘用人员合同签订后,经营主体将签订的合同副本报县(区)农业农村部门备案,农业农村部门同步建立人员信息库,动态跟踪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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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模式和待遇保障
(一)管理主体
按照“谁用人、谁管理”原则,经营主体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、绩效考核及岗位调配等事宜。
(二)服务期限
经营主体与聘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。合同到期后,由经营主体与聘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。
(三)岗位待遇
经营主体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,具体薪资待遇由经营主体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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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方式
(一)政策咨询
政策咨询时间:工作日9:00-12:00,14:00-18:00
(二)岗位咨询
岗位详情请咨询各经营主体联系人(详见附件)。
附件:眉山市2026年农业农村领域经营主体岗位招聘需求表(第三期)
来源:眉山市农业农村局
编辑:张思静
校对:左陈娟
责编:杨千一
二审:胡 兵